第七十四章 曾经!高天宇!(2 / 3)

知道后悔是什么滋味了。”林烨耸了耸肩,随即脸色一沉,道“上车。”

齐曼玉忍着怒气,坐上了林烨的车。

“林少,不需要帮忙吗?”

看到林烨要驱车离开,赵超惊讶道。

“我找高天宇,又不是和他血拼,带这么多人干什么。”林烨淡淡道“看好他们,我去去就回。”

说完之后,林烨一踩油门,就扬长而去。

车上,看着开车的林烨,刀削一般的轮廓侧脸,以及专注开车的模样,齐曼玉忽然发现,其实林烨是个很有味道的男人。

英俊,霸道,决绝。

回到江城不久,就掀起了风云浪潮,将董家这个江城巨人,硬生生斩杀!

而现在,他居然又有敢找高天宇的决心,宛若一头雄狮般朝着森林里的野兽昭示着自己的领土,每一声怒吼,都仿佛能震荡人心。

这样的男人,或许任何女人都难以抵挡他的魅力。

只是该死!

齐曼玉在心中暗骂了自己一声。

她怎么能升起这种可耻的念头,一定是之前林烨在酒吧里的所作所为,影响了她的心神,这个无耻的男人,刚才那样对她,她恨不得将他给千刀万剐才能泄愤!

仿佛为了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给消除,齐曼玉首先打破了车内的沉默,冷冷道“林烨,我劝你别过去。”

“哦?”林烨头也不回,淡淡道“为何?”

“我知道你电很自负,甚至可以几天之内将董家拉下马,但高家的可怕,以及高天宇的手段,你不了解。”齐曼玉定了定神,道“他是一个睚眦必报,不折不扣的变态!曾经有人得罪了他,被他放在满是水蛭的池子中,活生生的被吸血而死!当时我就在场!”

齐曼玉的声音颤抖,仿佛说起这个事情,她现在都感觉到心有余悸。

林烨脸色未变,淡淡道“你不是他的女人吗?怎么还叫他变态?”

“可是他就是这样的人。”齐曼玉道“林烨,你和他作对,不会有好下场的。”

“是吗?”林烨嘴角浮现起一抹冷笑来,道“我对高天宇的了解,可不比你少,他是个什么样的人,我再清楚不过了。”

齐曼玉一愣,道“你认识高大少?”

林烨眼眸闪烁,露出一丝追忆之色,冷然道“何止认识,我从小,和他一起长大,我们是小学同学和初中同学。”

“什么?”齐曼玉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,娇躯忍不住狠狠一震!

林烨冷笑道“想听我们的故事吗?”

齐曼玉咽了口唾沫,道“什么故事?”

林烨脑海里,浮现起那个天生高傲的男人来,他众星捧月,宛若天之骄子一般,眼神永远都冷漠睥睨,一幅高高在上的样子。

从读书到他离家出走,高天宇在富二代的圈子里,一直都压他一头,而且作为家族宠儿,高天宇从小到大什么得不到?只是对于林烨和姚阡陌的关系,他一直心存嫉妒!

姚阡陌十六岁的时候,就已经展现出了高超的琴艺,而且还有江城第一美人之称,但她却和林烨情投意合,完全无视高天宇的追求,甚至两家都已经同意这门婚事,让高天宇既是嫉妒,又是愤怒。

但他万万没有想到,在他离家出走之后,还是碰到了高天宇一次。

那是他进入特种部队不久,有一次任务,他奉命保护前往瑞士进行商业谈判的青年团队。里面的人,都是社会精英,年轻的领袖。而高天宇,当时就在这群人之中!

当时的高天宇,意气风发,乃是天之骄子。而林烨,不过只是离开林家,入伍不久的特种兵,还未闯下任何名誉和称号!

所以,在看到林烨的那一刻,高天宇没有老友叙旧的微妙情绪,亦没有重见面故人的喜悦,当时的他,就说了一句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