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:论自己与猪脚的差距(2 / 3)

该产生这种粗鄙的神态,要怪只怪在穷乡僻壤待久了。

终究是贫穷遮挡住了我的眼!

钟于心牵着驴,来到一家装修华丽的酒店。

风尘仆仆多日的他,自然是需要好好洗洗澡,身上的泥垢估计都有厚厚的一层了。

正当他准备踏入那家酒店的时候,门前驻守着的两名专门接待客人的侍者,便将他拦了下来。

“去去去,哪里来的乡巴佬,这种地方也是你有资格进来的?”

钟于心顿时就想一巴掌呼过去,平生最讨厌这种没有眼力劲的家伙。

我是乡巴佬?有这么帅的乡巴佬?

不知道有钱人都很喜欢低调吗!

钟于心没有跟他们说什么废话,而是从口袋里忽然掉出一袋金币来。

“呀,怎么钱就掉了呀!早知道放在我的魂导器里面了!”

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将手腕中的魂导器在他们眼前转了一圈,然后伸手去捡起那袋金币。

那两名侍者的脸上瞬间露出谄媚的笑容,这变脸的速度简直比女人还快。

“贵客呀,这边请,这边请,是小的们之前眼拙了!我们自罚,自罚!”

说完就若无其事般在自己脸上抽了两嘴巴子。

这临机应变的速度都快比得上海底捞的服务员了,可惜呀,就是服务理念还不够到位。

钟于心将驴子交给他们,并吩咐照料好。

便进了酒店,开了一个房间,美美的洗了个澡。

这酒店环境还是不错,而且竟然还有各种奇妙的服务,什么按摩呀、推油呀,还有什么双胞胎服务。

不过钟于心当然没有叫这些玩意。

身为一名合格的剑客,怎么可以让陌生人摸自己的身子呢,此乃大忌。

能够摸到自己的唯有自己的剑。

就好比现在,这家伙靠在浴缸的一边,而对面正泡着他的归心剑,顺便上面还敷上了一条毛巾。

这家伙当真是不怕擦剑走火,割到自己什么地方。

梳洗完后,钟于心换了套衣服,便持剑出门了。

他先是去了一家珠宝店,将自己黑来的五颗宝石给变卖掉,而后便去酒馆打上了一百斤好酒。

从酒店里出来的钟于心不由得吐槽道“真尼玛贵!”

“一斤酒竟然敢卖4个金币,你以为你是茅台啊!”

钟于心看着自己干瘪的钱袋,五颗宝石100金币一颗,共卖了五百金币,现在顿时缩水了一大半。

又加上吃了顿饭,现在全身上下就剩下一百多个金币了。

这样下去不行啊,得找个赚钱的法子,不然后面酒都喝不起。

他那个葫芦,最近酒量越来越大,不要看着一百斤很多,一人一葫芦喝起来也快。

看来只能暂时去打黑拳了,钟于心脸上露出惆怅的神色。

所谓黑拳,自然是那大斗魂场。

不过他还是嫌弃来钱有点慢,赢一场只有十个金币,而且打到后面竟然还会很难排到对手。

钟于心一想到自己接下来好长一段时间,将会在大魂斗场那种地方打工,顿时有些生无可恋的感觉。

虽然这个世界的很多人对大魂斗场里面的强者还有点小小的崇拜,但是钟于心总感觉像是观猴一样。

这和古罗马斗兽场有啥区别吗,周边围着一排吃瓜群众,里面两个人在互殴。死的人没人同情,活着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杀死。

“啊!坏人们,赶紧来杀我吧,让我劫富济贫一下。”钟于心内心哀吼一声。

真羡慕那些猪脚啊!能够隔三差五能够被追杀。

钟于心不断反思自己与猪脚的差距

莫非自己还是太低调了?

难道自己不够帅?